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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张先生准备购买一套新北万达附近的房屋,在经纪人的推荐下,很快就看中了心仪的房屋。法务经理在对双方的个人征信和房屋产权状况进行核查后发现:该房屋产权人为某外资企业,原注册地在金坛,去年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常州,而买方征信情况良好,房屋购买时需要使用商业贷款。
沟通时,买方明确表示,由于卖方为外资企业法人,很担心疫情反复会给交易带来资金安全风险,所以希望能将首付款全额资金监管,卖方也表示同意。不过,理论上涉及企业的房屋交易是不需要资金监管的,而且只有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能够受理售房者为企业的买方商业贷款。
法务经理第一时间致电相关银行,银行方面表示可以贷款但无法进行资金监管。法务经理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联系了第三方金融公司,询问是否愿意为首付款提供保险。金融公司在经过大数据查询后发现,该企业股东为两位自然人,均为新加坡国籍,企业目前属于负债经营,风险较大,不愿意提供保险服务。至此,交易陷入僵局。
法务经理在与房东方面沟通后得知,房东的企业在中国银行开设了对公账户,于是便与银行方面多次联系,希望对方能尝试向上一级提出申请,争取特事特办。银行方面做出积极反馈后,最终获得上级同意,受理了该笔贷款并且同意买方首付资金全额监管,目前房屋已经顺利过户。
本案例涉及了企业名下房屋交易的相关情况,需要注意:
1.近年来,随着政府征地拆迁安置、企业办公自行购买等情况的频繁出现,很多企业名下拥有住宅、办公楼、厂房等类型房屋,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企业为保证资金链不断裂,正常运营,将名下房屋出售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所以如果遇到房东为法人的也不用感到惊讶。
2.通常来说,企业作为买方购买或者作为卖方销售房屋是不需要进行资金监管的,而且一般银行不会受理企业作为买方的贷款,极个别银行可以受理企业作为卖方,自然人作为买方的贷款。所以我们在购买房屋遇到这类情况时,需提前咨询专业人员,谨慎对待。
3.企业名下的房屋出售,需要注意:
(1)交易时需要携带公司公章及营业执照以便交易人员核验和买卖过户。
(2)由于房屋产权人是企业法人,与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自然人不同,原则上不能使用资金监管,买方房款也需要直接打入对应公司账户。
(3)如果营业执照内容(地址、法人等信息)有变更,企业需提供工商信息变更登记证明。
二手房交易请务必选择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服务,规范买卖合同的签订,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交易的顺利完成。小牛看房16大安心服务承诺,洞悉风险,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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