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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傅经过多年奋斗,积攒了足够房款,准备和爱人在常州买房定居。近期,他通过小牛看房经纪人的推荐,看中了一套中凉新村的两居室。该房屋虽然房龄较老,但三年前刚经过简装且价格适中,所以买卖双方迅速进入了谈判签约阶段。
某日下午,买卖双方相约一起来到了小牛看房产权交易中心。在交流中,法务经理得知,该套房屋为90年代初期的房改房,已经办理了上市接轨手续,房屋产权人为王姓老先生,已经离世。经查,该房屋存在隐性共有人。而此次前来谈判的年轻人自称为王先生唯一的孙子,在2014年的时候王老先生考虑的比较长远,当时就直接去公证处做了继承公证指定继承人为孙子,但由于历时较久、搬家等原因,当初的公证书已经遗失。
虽然王老先生的爱人可以委托小王办理相关事宜,但毕竟产权人之一已经离世,且继承公证书遗失,目前尚不能明确房屋的产权状况,尤其是王老先生故去前,是否将自己的全部产权份额继承公证给了小王。因无法签约,交易陷入了僵持状态。
法务经理为买卖双方理清了交易脉络,并就目前的特殊情况,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1.遗失补证:继承公证书虽然已经遗失,但只要之前确定在公证处办理过相关手续,就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公证处查询补办。补办后小王可以带着公证书跟隐性共有人一起签约或者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换证后再行签约,均不影响交易,产权年限也不重新计算。
2.直接交易:如果确实无法找到遗失的公证书,也不想补办相关文件的,可以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到场签约。待后期办理好继承手续,更换产权证后再行办理买卖交易的相关事项。
在与家人商议后,双方约定选择第二种方式,三日后,王老先生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到场签字,目前房屋已经过户。
案例涉及了隐性共有人、继承及继承公证的相关事项,需要注意:
1.常州地区在2004年1月1日前,武进地区在2004年5月1日前,客户购买且拿到产证的房屋虽然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其中一人的姓名,但只要购买时另一方未放弃应得部分的房屋产权,则房屋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未署名的一方即为隐性共有人。本案中中凉新村房屋为王老先生婚后购买,虽然产权证上只有王老先生一人的姓名,但其爱人也拥有部分产权,即为隐性共有人。
2.公证书遗失后不用紧张,可以咨询公证处补办或由相关部门出具文件说明。通常,我们可以根据继承公证书来判断房屋产权的归属,以确定真正有资质的签约人。如果没有继承公证书、遗嘱公证书,那么,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全员到场,方能签署合同。
3.一般说来,产权人死亡后将触发继承机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房屋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本案中,由于继承人情况不明确,所以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法务经理给出两种不同建议以供选择。
二手房交易请务必选择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服务,规范买卖合同的签订,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交易的顺利完成。小牛看房16大安心服务承诺,洞悉风险,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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